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中信大厦(又名“中国尊”)外观被仿造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公司侵犯了“中国尊”的建筑作品著作权,判令停止侵权、赔偿共计45万元并公开消除影响。
案件起因于某酒业公司推出一款白酒产品,其瓶身设计高度仿照“中国尊”的建筑造型,并在大厦附近进行广告宣传,通过电商平台大规模销售,涉嫌借助“中国尊”知名度进行商业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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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大厦业主单位某投资公司认为,中信大厦作为具有独创性的建筑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保护,同时大厦抽象图亦构成美术作品。业主单位遂将生产商及经销商一并诉至法院,主张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50万元,并要求公开消除影响。
“中国尊”由国际知名建筑事务所Kohn Pedersen Fox(KPF)设计,塔楼高达528米,位列北京第一高楼,造型灵感源于中国古代青铜礼器“尊”,并通过现代手法进行了抽象与演绎,兼具历史文化底蕴与当代建筑技术创新。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大厦设计参考了传统器物,但从整体外观到局部细节形成了具有独特美感和艺术性的表达,具备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关于建筑作品的保护标准。
针对被告方主张瓶身来源于商周青铜觚尊、具有原创性的辩解,法院指出,涉案酒瓶与中信大厦在设计元素、结构、形态及整体表达形式上高度相似,已构成实质性相似。
考虑到白酒瓶设计创作时间晚于中信大厦落成,且侵权行为包括制作、复制、发行及通过网络传播,法院认定生产商侵犯了原告的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经销商亦涉及发行与网络传播侵权。
根据判决,酒业生产商须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支出15万元,并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影响;经销商则在2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目前尚未生效。
此次判决不仅明确了地标性建筑在著作权法下的保护范围,也为未来类似公共艺术作品与商业利用之间的界限划定提供了重要司法参考。
随着地标建筑在城市文化与商业传播中的影响力不断上升,建筑原创设计的法律边界与尊重问题,正成为建筑行业、文创产业乃至公众讨论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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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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