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 消解时间作为影响监测数据的关键参数,虽然相关技术规范对 COD 消解时间的设置无明确要求,但是消解时间变动后监测数据出现明显变化时,应对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参数设置合理性引起关注和重视,通过一起第三方运维公司转包运维,运维人员在 COD 监测数据超标后调整消解时间,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均受到处罚案例的分享,提示广大在线监测运维人员在线监测数据超标后如实核实设备运行情况,并及时进行标记或报告。
排污单位处罚案
2024 年 11 月 2 日 执法人员 现场检查时, 发现 你(单位 :#### 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有生产,废水规定排放口有废水排放。经调取你(单位) COD 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日志,发现你(单位)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 06:05 、 08:05 、 10:04 的 COD 监测数据分别为 87.8mg/L 、 89.7mg/L 、 81mg/L ,于 11 : 00 将消解时间设置为 3 分钟, COD 监测数据由 81mg/L 降至 8.3mg/L ,于 11:44 再次将消解时间设置为 15 分钟。 你(单位)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属于环境违法行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举行了听证会。你(单位)在听证会上申辩称: 1. #### 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下称: 排污单位 )没有触碰过监测设备,没有实施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操作监测设备的人员系运维单位的人员,而非 排污 公司人员,并且 排污 公司也没有与运维单位恶意串通,通过干扰监测设备而偷排污染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83 条处罚的情形是指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形,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及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形缺一不可,具体到本案而言,本案 排污 公司没有实施过水污染物的排放行为; 3. 运维公司人员并不存在故意篡改监测数据的主观故意。
经局案审会集体审议决定,不采纳你(单位)申辩意见,理由如下:一是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保部令第 35 号)第 5 条,修改仪器参数导致数据失真属于篡改数据,排污企业作为主体责任人需对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 #### 公司 作为排污企业,需对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二是通过修改 COD 消解时间达到篡改监测数据目的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并且 排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有排放废水,我局作出行政处罚无需以废水超标作为要件;三是运维公司人员是否有故意篡改监测数据的主观故意不影响本案的违法事实的认定。以上事实有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 市环( ** )罚告〔 2025 〕 61 号)、《行政处罚听证笔录》等证据为证。
处理结果: 对排污单位( #### 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处罚 300000 元 。
运维单位处罚案
2025 年 2 月 28 日对你(单位 :CW 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进行立案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
一、 #### 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下称 “ #### 公司 ” ,排污单位 )位于 ## 市 ## 县 ## 镇第一工业区,主要从事织布及纱线布匹染整,持有排污许可证,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已安装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并经验收。
二、 #### 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与 ## 市 WH 实业有限公司(下称 “ WH 公司 ” )签订《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运维管理合同书》,委托 WH 公司负责 #### 公司 废水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书载明:乙方 WH 公司委托你(单位 : CW 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负责甲方 #### 公司 废水在线监控的运维工作。你(单位)系 #### 公司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实际管理运营单位,负责 #### 公司 废水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的运维工作。
经调查核实: 1 、 #### 公司 废水在线监控 COD 历史记录显示: 2024 年 7 月 24 日 06:05 、 08:05 、 10:04 的 COD 监测数据分别为 87.8mg/L 、 89.7mg/L 、 81mg/L ,于 11 : 00 将消解时间设置为 3 分钟, COD 监测数据由 81mg/L 降至 8.3mg/L ,于 11:44 再次将消解时间设置为 15 分钟,但该情况未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平台对数据进行标记。 2 、 2024 年 9 月 25 日废水在线监控数据异常时间为 19:00:00- 20:59:59 ,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平台显示标记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25 日 21:54:27 ; 2024 年 10 月 23 日 03:00:00-04:59:59 和 24 日 09:00:00-09:59:59 监控数据均存在异常,且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平台显示,标记时间与数据异常时间吻合,但根据 #### 公司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站房进出登记表》显示,你(单位) 工作人员并没有在上述时间进入 #### 公司 废水在线监控房进行核实过数据异常情况 。
你(单位)在运维过程中弄虚作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属于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 ## 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运营单位应当保障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自动监控数据,并按规定保存原始监控记录。自动监控数据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确认真实有效的,作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依据 ” 的规定。
处理结果: 对运维单位( CW 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罚 60000 元 。
COD消解时间要求
2012 年环境保护部令第 19 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附件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 > 8.2.3 消解单元 消解单元应能实现试剂的快速加热,并保持恒温消解控制。不正常运行情形 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d 、消解时间密闭消解小于 15min 或与登记备案不符。
转自 :生态环境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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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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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资料不错,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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