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体制创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2015年12月以来,已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第三轮完成3个批次督察任务,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问:条例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原则有什么规定?
答: 条例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应当遵循的5项原则: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宗旨意识;三是坚持服务大局,树立系统观念;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五是坚持依规依法,做到精准科学、客观公正。在督察工作中要切实把握这些重要原则,确保督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答: 根据条例,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
答: 条例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明确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采取例行督察和“回头看”、专项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形式。
答: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条例设立督察整改专章,规范整改责任主体、推进落实、整改情况报告、调度督促等方面内容。明确被督察对象是督察整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编制整改方案,并按要求抓好推进落实,按时报送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机构对督察整改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定期组织调度和盯办抽查,推动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
答: 为切实深化督察成果运用,条例设立专章规范督察成果运用。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检察机关作用,建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并细化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将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方案作为单独部分纳入督察整改方案,追责问责情况与督察整改情况一并上报,切实推动严肃、精准、有效追责问责。
条例还明确,中央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督察结果和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察结果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运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加强督察成果运用。
答: 条例明确了督察人员保障机制、培养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督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谋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
条例严格规范督察作风纪律,明确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应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对督察组成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被督察对象的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条例明确了相关责任条款。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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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项目在太原启动 为黄河流域煤基固废治理破局近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黄河流域煤基固废规模化利用环境风险防控技术及集成示范”项目在太原启动。 该项目由山西大学牵头,联合了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等众多单位共同承担。 黄河流域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地带与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煤炭资源丰富,但煤炭规模化开采与燃烧、煤炭化工转化过程中排放的大量煤基固废,如煤矸石、粉煤灰及气化灰渣等,因碳含量低、杂质成分复杂、含有重金属等毒性物质,其高效处置与利用面临诸多难题,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土壤、空气与水资源污染等环境问题。针对问题,项目致力于建立回填利用常态与应急情景下环境风险识别、评估与监测预警理论体系,重点突破煤矸石基污染阻隔材料可控制备与长效阻控技术、生态修复材料制备及植生系统自维持技术、分级分质一体化生态化利用等关键技术,形成环境风险评估、污染防控成套技术体系与标准。同时,建成煤矸石基生态修复材料示范工程、露天采坑和井工塌陷区等多场景煤基固废回填—生态修复集成示范,构建煤矸石分级分质全过程生态化利用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创建环境风险智慧管控平台,并形成可复制的商业化推广模式,以支撑黄河“几字弯”煤电产业集聚区煤矸石大规模生态回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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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资料不错,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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