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8年我国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通车以来,我国收费高速公路行业经历了飞速发展阶段,2008年至2022年高速公路里程年均增长7,600多公里,高速公路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早期投建的路产面临的收费期限到期问题逐步显现。
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规定了最长收费期限,高速公路行业贷款偿还问题及持续的运营养护资金需求面临挑战。
在此背景下,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及2018年相继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提出,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年限可以超过30年,并提出了养护管理收费的概念,这为高速公路的长期运营和养护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政策空间。
图源:华夏REITs
对于政府还贷公路,目前各地大多通过 “统贷统还”的方式继续收费,直至债务偿清 。
2011年发布的《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按单个项目计算已达到法定最长期限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可通过实施“统贷统还”的方式继续收费,直至债务偿清。该模式已在多地有成熟实践 。
对于经营性高速公路,由于目前对于到期终止收费之后的项目资产移交和具体运营管理实施路径没有明确的指引, 各项目的到期处理方式较为个性化 。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截至2024年末,已明确终止收费的高速公路有8条,其中有4条路高速后续有改扩建计划,预计改扩建完成后将延期收费;有2条高速到期后性质转变为城市快速路而终止收费;有2条路到期终止收费。
8条到期停止收费高速公路信息见下:
图源:华夏REITs
在收费到期前,满足条件的高速公路会申请延期, 主流的延期方式是通过改扩建重新核定收费到期日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部分路段在还贷公路转性为经营性公路后可能会重新核算收费期限,使得收费延期。仅有少数路段无明确延期原因。
通过改扩建申请延期的路段案例见下:
图源:华夏REITs
通过其他原因申请延期的路段案例见下:
根据2018年发布的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指导方向,高速公路行业的专业人士普遍预期, 未来新建项目的收费年限核定可能超过30年,而对于已建成且未进行改扩建的存续项目,收费期限被大规模重新核定的可能性较低 。
征求意见稿指出,经营性高速公路在经营期届满后,将由省级人民政府收回并纳入区域政府收费高速公路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如果涉及收费期限重新核定,可能会先由省级人民政府收回,再基于“统贷统还”的原则继续收费,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存在延期,原资产所属公司也将不再享有相关权益。
对于目前已发行的高速公路REITs的底层资产,如果未来项目公司在经营期内获得政府的补偿政策支持,从而导致公路收费权期限延长,延长的公路收费权期限所对应的投资收益归属权约定属于商业条款,各项目存在差异,投资者可结合招募说明书披露的股权转让相关条款进行确认。
如果在经营权到期前,已发行的高速公路REITs底层资产有改扩建需求及相应的延期安排,投资者可根据基金管理人披露的详细方案及测算,评估投资价值。
▎本期编辑:黄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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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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