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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开工条件

发布于:2025-03-24 11:04:24 来自: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资料库 [复制转发]

水利工程主体工程开工条件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1995年发布,2014年修正,2016年修正)第十三条规定,水利工程主体工程开工条件为:

1.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已 经 设立;

2.初步设计已 经 批准,施工详图设计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3.建设资金已 经 落实;

4.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 经 确定,并分别订立了合同;

5.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已 经 确定,并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主要设备和材料已 经 落实来源;

7.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还有就是,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还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要与主体“三同时”,所以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水土保持方案也在已经批准才是。

来源:“水利工程技术”公众号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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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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