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是人类所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称,是人类社会的重要基石,同时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伦理在社会治理中具有形成并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强化内在自律准则、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节约社会治理成本支出的作用。发挥伦理独特的优势是当前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途径。流域的治理保护是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还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流域治理与保护经过数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基本形成了技术治水、管理治水、经济治水“三驾马车”的局面,技术治水体现在科技,管理治水体现在制度,经济治水体现在投资。 这“三驾马车”相辅相成,反映了几代水利人不断探索治理与保护规律的创新成果。随着全球水危机凸显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问题正逐渐向多元化、社会化转变,比如针对社会上浪费水、污染水的行为问题,如何增强全民爱水、护水、惜水意识,恰恰是政府管理的盲点,传统的治理手段存在着一定局限性,甚至会“失灵”。在这种背景下,从伦理维度特别是从河流伦理维度,对各类复杂水问题作出评价与研究,可提高流域治理与保护的韧性,引起广大学者和政府管理者的关注。
政府层面, 2023年3月22日,水利部部长李国英在联合国水大会全体会议一般性辩论发言中提出建构河流伦理的倡议,要求“尊重自然界河流生存的基本权利,把河流视作生命体,建构河流伦理,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人与河流和谐共生”。2024年5月21日,在第十届世界水论坛期间,水利部发布了《河流伦理建构与中国实践》报告(英文版),向世界同行分享交流中国对人与河流和谐共生的新探索,再一次把中国河流伦理的概念推到世界面前。
流域层面,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是较早关注河流伦理的流域之一,2005年就提出河流生命论,认为“世界万物都是有生命的,其差异只是物种生命的存在方式不同。因此河流也是有生命的,其生命存在方式是流动”。
学界层面, 目前研究成果并不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武汉大学夏军院士,针对河流伦理与环境伦理先后开展了系统基础性与战略性研究,初步探讨了河流伦理在长江河流管理保护中的应用实践,初步研究了环境伦理在支撑环境保护方面的应用实践。
以上的这些工作标志着伦理学得到了水利行业的高度重视,伦理学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河流伦理是河流哲学,是推进水与人、水与社会关系的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建构河流伦理需要进一步深化对治水规律性的认识,转变观念,采取措施,推动落实落地。本文结合珠江流域治理与保护的实践,分析河流伦理在珠江流域的具体内涵以及存在问题,重点结合未来流域高质量发展,提出建构珠江流域河流伦理的实践对策与倡议。
河流伦理内涵及建构目的
1.河流伦理产生的背景
河流作为人类等众多生物赖以生存的生态链条,在昼夜不息的流动中,滋养生命,孕育文明,河流伦理的产生是一个人们认识不断深化的渐进过程。人类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伴随着工业文明发展进程不断发展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业化早期。 人类依靠科技进步创造出工业化的奇迹,但这种发展模式是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的。随着工业化的推进,人类对水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导致河道频繁断流、河口尾闾消失、干支流河床萎缩、流域湖泊干枯、水质污染严重、洄游生物灭绝等。这种以开发利用为主的发展模式,缺少对自然的尊重,忽视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第二阶段,工业化中期。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人们开始意识到需要转变发展观念,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党的十九大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该理念实质上就是为了应对这一困境提出的发展理念。通过近几年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基本实现了“水更清、天更蓝、山更绿”的目标,绿色已成为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第三阶段,工业化晚期,即当下的发展阶段。 水问题呈现的不仅仅是一个自然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这主要是由于人们对水的不合理利用而造成的。面对这一系列复杂的水问题,人类几乎将传统的技术、经济、管理这“三驾马车”手段运用到了极致,也取得了巨大的治水成效。但是,我们依然面临着一系列水问题挑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 随着经济社会利益多元化发展,水与人、水与社会的关系日趋复杂,人的个体行为往往更多受道德层面约束,传统手段在个体行为表现上基本“失灵”; 第二,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存在着伦理两难的问题,如何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也需要从伦理层面加以思考。总之,伦理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是新时期推进流域治理与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新的认识论与方法论。
2.河流伦理的内涵解析
伦理本质就是法律之外主要靠道德及基本行为规范约束人的行为的系列准则。河流伦理本质上是对河流治理的创新发展,是一条与科学技术、政府管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实践路径。河流伦理学是伦理学在水利方面的应用,既有伦理学的一般性,也有其特殊性。
①赋予河流生命价值是河流伦理学的核心要义。 把自然界河流视作生命体,尊重河流生存与健康的基本权利,这是河流伦理学的创新发展,从过去的“征服自然”向“尊重自然”转变,实现人与自然是平等的。
②尊重河流的生存权,这就意味着人与河流的关系是平等且复杂的。 长期以来,人们主要以人的行为和意志为出发点,忽视了河流的生存权。因此研究人与河流的关系,就必须强化道德约束,探索河流伦理与制度在流域治理与保护中的相互作用关系。
③发挥河流伦理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从内涵上看,“社会管理”侧重于政府管理,是由上而下的、垂直的刚性管理,具有显著的强制性;而“社会治理”的重点在于全民共同参与、共同管理,这种共同参与、共同管理使社会治理具有了充分的伦理含义。水治理是一个复杂系统过程,通过构建全民参与行为规范、自律准则等,发挥河流伦理的推动作用,推动政府与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公民平等参与、协商治水。
3.建构河流伦理的意义
流域是以河流为核心形成的生态系统,流域的开发也是以河流的利用和治理为核心,因而河流伦理建构对流域治理与保护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首先是有效协调人与河流的关系,规范人类自身的行为。 即要尊重河流的自然规律,正确处理和调节人与河流生命的关系,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健康,促进人与河流和谐共生。在河流伦理视角下,人类与河流的关系应受到道德的约束,人类要学会感恩、敬畏、宽容和适时报答河流,要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河流生命;要与河流保持一定距离,留给河流自我发展、自我调节、自我修复的空间。
其次是流域上下游共建共治共享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流域上下游共建共治共享不仅可以促进地区的协调发展,还可以提升流域治理水平,最终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统筹协调平衡流域上下游利益关系,共建共治共享发展理念显得尤为重要,而伦理学作为探讨人类行为规范和道德价值的学科,为流域治理与保护提供了坚实的道德支撑和价值引领。
再次是提升流域治理的韧性,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河流伦理道德可以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必要的作用,它可以加强人的内在约束,调节社会的利益关系,确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提升流域治理的韧性。
珠江河流伦理问题审视与探析
1.珠江水问题的社会化审视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珠江流域水问题日趋复杂与敏感,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流域内人与水的竞争性关系加强
人水关系是人类与自然界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也是随着人类出现就始终存在且复杂程度不断加深的一类关系。人是影响水的最重要因素,人对水友好则人水和谐,对水野蛮则两败俱伤。当前珠江流域内人与水的竞争性关系不断加强,主要体现在: ① 随着人口、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枯水季节,人与水竞争性关系更为突出,造成部分河流水量减少,甚至出现断流; ② 受河口围垦、采砂以及航道升级等活动影响,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间,珠江河口滩涂面积由2505km 2 减少至1660km 2 ,减幅达34%; ③ 梯级水库开发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西江上游目前已有10个梯级电站投入运行,受梯级电站开发阻隔和水库调度影响,部分河段如西江红水河主要鱼类产卵场由历史的26个减少至目前的14个,水生生物种类及数量大幅减少,生物多样性下降。
(2)流域上下游区域之间利益冲突与矛盾日益凸显
流域上下游经济发展存在差距,造成其理念不同、诉求不一,主要体现在: ①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 上游地区因地理条件限制,工业化进程滞后,亟须通过工业发展缩小与下游的经济差距,然而上游作为水源涵养区,需承担严格的环保责任,限制工业排放,这与大规模工业化发展的需求直接冲突。 ②水资源分配与用水需求的冲突。 下游地区(如粤港澳大湾区)对水资源需求巨大,尤其在枯水期需通过应急水量调度(如压咸补淡)保障供水安全,这可能导致上游地区用水受限,流域上下游用水仍存在矛盾。 ③生态补偿机制的不完善。 当前生态补偿存在稳定性不足、标准不科学、区域协同不畅等问题。例如,上游为保护生态牺牲发展机会,但补偿资金多依赖政府财政,市场化机制(如水权交易、绿色金融)尚未充分激活,补偿难以覆盖实际损失。尽管已提出建立跨省横向补偿方案(如广东与贵州、广西的协商机制),但实施中仍面临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 ④跨区域协同治理存在短板。 珠江流域涉及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上下游地区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划。例如,上游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排放可能威胁下游水质,但跨省监测与执法机制不健全,导致责任划分模糊。此外,流域内尚未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大数据平台和监测系统,制约了协同决策效率。
(3)流域内人的行为与意识水平仍有待提升
流域的治理与保护是一场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全员行动,但人的行为与意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 ① 公众节水意识不足,日常生活中存在大量浪费现象,传统灌溉方式效率低下,水资源浪费严重; ② 部分企业违规排放废水,导致水体污染,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现象仍然存在; ③ 部分地区的开发活动破坏了湿地和河道生态,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影响水生生态平衡; ④ 公众对水资源保护和治理活动的参与度不高,对水资源现状和政策了解有限,难以有效参与。
(4)功利主义对传统伦理与道义的挑战
功利主义对河流伦理提出了挑战,尤其是在“小我”(个人或局部利益)与“大我”(集体或生态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上。譬如,个人、企业或地方政府为追求局部利益,过度取水、排污或开发河流资源,牺牲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健康和流域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生态价值。此外,功利主义还可能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弱势群体(如依赖河流的农民、渔民)的利益被忽视。总之,功利主义对河流伦理的挑战需要通过引入生态伦理、推行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正义和公众参与等方式,在“小我”与“大我”之间找到平衡,实现人与河流的和谐共生。
2.珠江水治理成效及面临的挑战
针对上述流域水问题,珠江流域几代水利人进行了艰辛探索与实践,通过近年实施技术治水、管理治水与经济治水三种手段,流域在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环境治理、生态补偿、水文化等方面成效显著。详见表。
▲ 流域治理与保护综合成效与存在问题
通过分析,流域近几年治理与保护在5个方面的总体成效显著,但与此同时也面临一系列挑战,突出表现在流域软实力发展亟待重塑,这就对河流伦理提出实践层面的反思,激发人们对水问题在伦理方面的思考和行动。综合流域目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今后对河流伦理发展的诉求主要反映在以下4个方面。
①治理的韧性仍显不足。 目前的治理与保护主要依赖政府、技术和投资,一旦这些环节跟不上,就会出现后期管养和运维无法保障等可持续发展问题,突出表现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实践证明,水环境治理成效出现反弹,就说明单纯依赖传统的治理手段显然不够,必须发动全民参与治水、护水、惜水,这恰恰是目前管理的盲点,需要上升到伦理层面来考虑。
②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与理念有待提升。 流域上下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利益、理念与诉求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实现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将十分困难。流域的“共享”发展又是一个伦理与道德层面的问题,难以用一般性的管理语言明确,需从伦理与道德层面“舍小我,成大我”,推动形成流域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③发展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僭越。 以科学技术为代表的发展理性为流域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繁荣和进步,极大程度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如西江流域10个电站的梯级开发,有力保障了流域防洪、供水、发电与航运等目标。但与此同时,梯级开发对鱼类洄游产卵和河流生物多样性带来一定的影响,甚至是不可逆的影响。因此,人们开始反思,在征服自然的同时要与自然平等相处,尊重河流的生命价值,走人与水和谐相处之道。
④社会治理成本问题。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很好的公序良俗,没有很好的社会传统,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那么社会治理可能就会更困难,成本也会更高。在多元利益日趋复杂化的今天,形成以道德为核心的河流伦理,有助于流域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法治化发展。
河流伦理视角下珠江流域治理与保护价值重构
流域治理与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在传统治理模式基础上创新发展,综合运用传统的技术治水、管理治水、经济治水与伦理治水的诉求,形成新时期流域治理与保护的“四驾马车”。 这“四驾马车”不是并列的、割裂的,而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应当相互融合。特别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应充分发挥河流伦理的作用,推动流域管理向流域治理转变,实现政府主导向全民参与转变,尊重河流价值与生命,树立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把流域治理与保护推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度。
1.价值重构机制(顶层设计)
为促进河流伦理在流域治理与保护中的应用,提升流域高质量发展水平,研究伦理价值重构机制十分必要。参照联合国提出的“驱动-状态-响应”(DSR)模型,流域治理与保护伦理价值重构机制(见图)可以理解为:在流域治理需求、共享发展理念、公众道德价值和治理保护成本控制等因素综合驱动下(驱动),推动流域在水量分配、全民参与、共建共享、互利共赢、人水和谐和治理体系等方面不断完善和优化(状态),并在发展中促使流域在管理方式、发展方式、行为方式三个方面作出调整(响应)。这些调整(响应)既是河流伦理在流域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应用的结果,也是加快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 河流伦理视角下流域治理与保护价值重构路径
2.驱动因素分析(问题导向)
(1)治理需求驱动
流域治理与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流域治理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创新成为推动流域治理与保护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关键。当前流域治理与保护突出的问题表现为治理韧性不够、全民参与度不高,治理韧性与全民参与治水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治理驱动需求客观上要求从流域管理向流域治理转变,从过去单纯靠政府管理、政府投资向全社会参与、多渠道资本投入转变,实现这个转变就要发展河流伦理理论,创新河流伦理实践。
(2)共享理念驱动
流域高质量发展与保护,根本动力在于区域经济发展均衡,如果流域上下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就会出现利益不均衡、诉求不统一。因此对流域来说,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尤其重要,流域利益的公共性、流域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以及跨区域性等特性,决定了流域治理必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共享理念要求必须从伦理道德视角和哲学高度,局部服从大局,舍“小我”成“大我”,共同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流域上下游人与河流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
(3)道德价值驱动
道德有两方面作用,一方面可以激励人们做出符合道德规范的选择和行为,起到道德的驱动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个体理解道德准则,并按照准则去指导自己的行为,发挥道德的引导作用。针对发展与保护,目前我们的发展理性仍僭越河流价值理性,经济优先大于生态优先,所以人类必须从征服自然向善待自然扭转,与自然和谐平等相处,尊重河流的生命价值。
(4)成本控制驱动
治理成本是指流域经济和社会运行、发展的综合成本,体现着整个流域治理体系运行的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大环境下,成本控制十分必要,关系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从社会治理角度,伦理与道德教化有助于调动公众提升自我修养,从而实现社会的自我纠错,降低国家治理社会的成本。譬如,通过节水教育宣传,从娃娃抓起,形成全社会节水氛围,可以大幅减少污水排放,减少社会治理成本。
3.发展形态分析(发展路径)
在流域治理需求、共享发展理念、公众道德价值和治理保护成本等因素综合驱动下,可以深度推动流域在水量分配、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互利共赢、人水和谐和治理体系等方面不断完善和优化,形成新的价值重构下的发展形态。具体内容见表。
4.价值响应分析(措施对策)
(1)政府管理方式
从考虑流域水资源利益均衡角度出发,创新水资源配置模式,实现水量分配的公平与正义。 珠江东岸聚集广深港等发达地区,以全省18%的水资源量支撑48%的GDP,开发率高达38.3%,接近40%的开发利用红线;而珠江西岸水资源量是东岸的10倍,但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仅2.1%,水资源空间分布严重倒挂。当前要以国家水网建设为契机,以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为抓手,充分考虑河流人文与伦理需求,积极优化珠江水量分配方案,通过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的水源置换,缓解东江流域供水压力,释放东江流域河道内被挤占的生态需求。
从流域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角度上,基于河流伦理创新生态补偿模式。 珠江流域上下游发展极不均衡,上游大多数为老少边穷区域,下游河口是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上下游发展的巨大差距不利于流域治理与保护协同发展。因此,需要从共建共治共享角度系统谋划珠江流域治理与保护,也就是既要承认河流完整权利,又要确保流域社会公平性,通过公平分配资源、责任和利益,可以有效避免“上游污染、下游买单”的恶性循环,促进区域间的和谐共生。因此需要创新建设珠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特别是通过引入河流伦理与市场机制,加快推进流域的共建共治共享。
(2)流域发展方式
首先,尊重河流生命价值,恢复河流连通性,创新水电开发模式。 小水电开发对促进偏远山区清洁能源发展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显著贡献。然而,过度开发导致的水资源过度利用、河流生态系统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为此,2018年以来,国家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小水电站进行清理和整改。河流伦理中的开发和保护内容已成为新时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突出挑战与问题。基于尊重河流生命与伦理角度,通过科学开发绿色水电,恢复与保护河流生态系统和连通性。
其次,构建流域治理的社会化管理模式, 引导全民参与治水,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不断提高流域水治理的韧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公众行为方式
教育宣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举措,加强教育宣传,能够进一步增强公民节约用水意识和管水治水的责任感。教育宣传要从河流伦理的角度出发,加强水伦理价值体系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水伦理素养,形成整体水伦理教育环境。要不断提高教育宣传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讲座、交流会,达到宣传节约保护水资源、深入贯彻水伦理的目的。
结论与展望
①剖析了河流伦理的内涵与产生背景。 河流伦理是河流哲学,是推进水与人、水与社会关系的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除了大家普遍认识要尊重河流的生命价值外,本文结合社会治理角度,提出构建流域河流伦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河流伦理不但可以有效协调人与水的关系,同时可以促进流域共建共治共享,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②首次提出流域治理保护“四驾马车”的关系。 综合珠江流域治水实践,系统梳理技术治水、管理治水、经济治水与伦理治水的关系,将对四种流域治理手段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高度。在新的发展阶段,四种手段应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流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③提出基于“驱动-状态-响应”(DSR)模型的珠江流域治理与保护价值重构机制。 在流域治理需求、共享发展理念、公众道德价值和治理保护成本等因素综合驱动下,通过管理、发展和行为方式的三个转变路径,推动流域在水量分配、社会参与、共建共享、人水和谐和精神文化等方面不断完善和优化。
河流伦理建设为流域高质量发展打开一扇窗,特别是利益日趋多元化、复杂化的今天,关于如何处理人与水、社会与水的关系,河流伦理从道德层面提供了一个新的认识角度和方法,使得水资源分配更加公平正义,人水关系更加和谐,流域治理更加韧性,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更加牢固。从流域高质量发展角度看,流域加强伦理建设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迫切。需要紧紧结合流域实际,以问题为导向,结合管理需求,打破传统路径,创新发展思路,促进流域治理与保护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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