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最初居无定所,直到一万多年前,伴随着农业文明的出现,才选择了定居的生活方式。六七千年前,黄河中游地区先民的房屋由地穴、半地穴转为地上。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了带有榫卯的木构建筑遗迹、二经二纬编织的苇席残片等,这时期的房屋以木构框架为主要特征,室内居住空间低矮,人们普遍采用席地而坐的起居方式,与之相适应的是低矮型家具。这种席地起居的习俗一直被保持到秦汉,并在商周时期形成整套礼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以席和床为主的家具组合。
两晋南北朝时期,匈奴、羯、鲜卑、氐、羌等族群陆续进入中原,古印度的佛教传入并扩散,随着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文化的不断碰撞与融合,传统社会生活礼俗也在悄然变化。士大夫、贵族开始脱离以跪坐为合仪的礼教观念,如 《女史箴图》 、画像砖《竹林七贤图》等,虽然人物还是席地而坐,但出现了 “ 趺坐 ”“ 箕踞 ” 等。《晋书》载阮籍在母亲死后居丧之时,散发箕踞,醉而直视。虽然阮籍是方外之士,不崇典礼,但在普通人看来,散发箕踞是出离当时正常的礼教了。画中有的人物身体倾斜,依靠几案或隐囊;而在当时甚至出现了垂足坐。这些与传统跪坐相比,都是轻慢无礼的。《南齐书 · 魏虏传》载: “ 虏主及后妃常行,乘银镂羊车,不施帷幔,皆偏坐,垂脚辕中。在殿上,亦跂据。 ” 这种偏坐,南朝当时的大多数人都认为是 “ 魏虏 ” 之俗。
据墓志记载,张盛生于北魏宣武帝景明三年( 502 ),经历了北魏至北周的政权更迭,卒于隋开皇十四年( 594 )。张盛墓出土的 192 件(套)随葬品,有一半以上为生活日用器物模型,本文选择与居室起居相关的家具及部分生活器具,探讨其造型、功用等,尝试呈现公元 5 ~ 6 世纪前后中国古代家具起居由发生期向发展期的变化过程。不妥之处,敬请斧正。
张盛墓出土房屋建筑模型(图 1 ),高 54 厘米,由房顶、房屋、房基三部分组成,可以拆卸后再组合,表面留有红、黑色彩痕迹。房基为长方台基,房顶为歇山九脊顶,坡檐上有仰瓦、覆瓦,排列有序。正面上部为紧闭的双门,门上槛凸出的三个门簪,起到加固、连接和装饰作用。门上有三排门钉、两个铺首,门两边对称位置为直棂窗,棂条排列整齐。门、窗都是仿木结构,直棂窗可以增加居室内的自然光,也可以达到很好的空气流通效果,使居住空间会更加舒适。门、窗的比例和位置似乎都与整体建筑不协调,有可能是存储用的仓房。
高
54
厘米,面阔
43
厘米,进深
32
厘米
类似土木混合结构的房屋建筑模型在安阳麴庆墓(图 2 )、安阳桥村隋墓(图 3 )、南京童家山南朝中晚期墓葬中也有出土。安阳桥村隋墓出土的建筑模型,房屋面阔 19.2 厘米,进深 15.7 厘米,通高 37.1 厘米,单檐歇山式屋顶。屋顶正脊两端置鸱吻。正面下方开一个门,门扉上有三排门钉,第二排门钉下紧挨着两个较大的门钉,类似于铺首,相当于门把手的功能。两山、周檐下以及门都均匀涂上红彩,房顶明显为模仿木构架房顶。
南京童家山南朝中晚期墓葬也出土有类似的建筑模型,无门。高 19 厘米,长 14.2 厘米,宽 8.6 厘米。屋顶正脊有吻,垂脊排山结构。模型为长方形,一面近屋檐部有三个近方形的并列小窗,简报称之为陶仓。这种模仿建筑的陶仓,南北方有很多相似之处。
图
2
隋
素烧瓷房屋
麴庆墓(
M1:4
)出土
屋顶高
12.1
厘米,墙高
26
厘米,房基高
8.5
厘米,
图
3
隋
殿宇建筑模型
安阳桥村隋墓(
M1:109
)出土
高
37.8
厘米,面阔
19.2
厘米,进深
15.7
厘米
在这一时期,建筑模型举高有变高趋向,表明技术能力的提高,使得建筑内的空间在高度上充裕了。这归因于木构架建筑的普及及斗拱的发展,尤其是斗拱技术的发展,使得殿堂屋宇出檐更加深远,方便遮避风雨。室内举高增加,生活空间增大,窗户也使得采光更加充足,这些极大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起居条件。同样,因为具备了客观的空间条件,人们自然追求更舒适的生活,对于日用家具进行相应的改良和更新。
陶质器座(图 4 )一共 4 件,高 7.8 ~ 9.1 厘米,形制相同。上半部分为覆莲,下半部分为方形底座,中央有圆孔。陶座与柱础功用相似,是置帐类家具的组成部分之一,中间的圆孔用来插竹竿、木杆等杆状物,立杆上搭帷幔。
山西大同北魏司马金龙墓出土了 4 件石雕柱础,其中两件雕刻蟠龙、莲花、伎乐纹,两件雕刻蟠龙、莲花纹。石柱础方形,中央的柱孔直径约 7 厘米,置于棺前;同时出土木板漆彩绘屏风,这四件柱础即为屏风的柱座。洛阳北魏宣武帝景陵中,柱础为帐构之础。山东济南东魏天平五年( 538 )崔令婆墓出土的两件小滑石器座,与张盛墓出土的陶座总体形制极为相似,为覆钵式,也缺少四分之一角。
南京的一些东晋南朝墓葬出土了成套的带圆孔的器座和用于插孔的杆状物,提供了器座与杆状物配套使用的实例。例如,南京富贵山东晋墓出土四件中空的圆形陶座,两件有龙头装饰,两件有虎头装饰,陶座中部有一圆孔,各附陶管 1 件,上细下粗,较粗的那端正好可以插入中空的陶座中。再如,南京幕府山六朝墓 1 号墓也出土四件中空的圆形陶座,其中有一件龙头陶座、一件虎头陶座,同时出土四件上细下粗的陶管,陶管较粗的一端恰好可以插入中空的陶座中。以上案例直观地展示了这类带孔器座的用法。
张盛墓的陶座出土时放置在棺床的四角。南京幕府山 1 号墓据推测为南朝初期的墓葬,四个陶座正好放置在墓室内的四个角落。富贵山东晋墓的陶座,没有严格意义上放在墓室四角,而是大概在墓室内的四个不同方位。宜兴两座晋墓共有 13 个陶座和石座出土,馒头形,中有空直通到底,有两件座中间残留木杆残屑。辽宁省朝阳县袁台子 东晋石椁壁画墓 中出土四件础石,分别位于漆案四角下,金属帐构也散落在漆案上;础石中间有孔,用来安插帐架的杆子,杆子再与金属帐构组合使用。考古发现的陶座大多放在墓室四角或墓室内砖砌的祭台四角或案的四角。阮国林认为,这些器座是为墓葬中的墓室、祭台、漆案或者棺床张设帷帐所用,而在两晋至南北朝时期的皇室和贵族墓中多有帷帐座的出土,属于有一定等级和身份的规模较大的墓葬。根据墓主人的等级,这类帐座的装饰也有严格区别,皇室墓葬的帐座有龙虎装饰,级别低的不能僭越。
这些带孔础石没有缺口,可以独立使用。而张盛墓出土的陶座有四分之一的缺口,不能独立使用。可以推测,这种形制的陶座可以与呈直角的床榻腿结合使用。除了缺四分之一角的陶座,还有缺二分之一角的陶座。例如,南京甘家巷 6 号萧梁墓出土的帐座( M6:8 、 M6:9 )则是半圆形的;若两件合在一起,可以是一个整体,分开的话,可以与平面的墙壁或床榻腿结合使用,以便施帐。
(一)席类所用之 “ 镇 ” :蹲兽座
蹲兽座(图 5 ),两件,下部是方形大基座,中部覆莲,空腔,莲瓣尖部向外翘起。覆莲上有蹲兽:一兽拱背俯首,高 10 厘米;另一兽仰首咆哮,高 13 厘米。其作用类似于镇,与茵席、莞席等配套使用,使席平整,不卷不翘。因为茵席之类随用随设,不用时卷起来保存,这样往往在铺设时四角卷翘不平,需用 “ 镇 ” 压在四角,增加空间的整洁感、舒适性。屈原《楚辞 · 九歌》中就有 “ 瑶席兮玉镇 ” ,可见镇有玉石质地,也有石质或金属质地。其造型多模仿动物,例如虎、豹、骆驼、羊、兔、鹿、熊、龟、蛇等。 “ 镇 ” 一般 4 件,同时使用。
(二)案
案(图 6 )高 6.2 厘米,长 13.5 厘米,宽 6.5 厘米。直栅横跗式,两端翘起。安阳桥村隋墓也出土过同样的瓷案(图 7 )。案面的两端各有五个凸圆柱形装饰,案腿外侧均有长条格装饰,模仿木案造型。长沙赤峰山 3 号南朝墓出土的瓷案,案足的外侧仍然做出象征木条案足的线条,显然也是在模仿木质家具。山东嘉祥英山一号隋墓开皇四年 (584) 壁画中,墓主人徐侍郎夫妇正襟端坐在床榻之上,男主人身前置案,手臂安放在案上,背后置屏风,帷帐垂悬于床榻两旁。这副壁画基本上对室内家具的陈列、组合及使用做了面面俱到的描绘。
栅足案,或称多足案。先秦、两汉以来一直使用的旧式家具如俎和几,与食案有某些相似。秦汉以前的俎、几大多为四直足,有的在两端的两足之间加横距,有的在双足下再加横跗。魏晋南北朝时期,曲栅横跗式案足较为流行;隋唐五代十国时期,直栅横跗式案足又成为流行。案面一般都为长方形,平坦且直,总体形制自古至隋代基本上没有很大的变化。只不过案两端发展成翘起的翘头或者卷沿,而后世的案也多仿此种形式。湖南长沙牛角塘 63 长牛 M1 唐代墓葬出土的陶案,即是很好的例证。唐代中期以后,随着高足家具的逐渐普及,低形的几、案演变为后世的各种大条案、桌子类家具。
高
6.2
厘米,长
13.5
厘米,宽
6.5
厘米
图
7
隋
瓷案
安阳桥村隋墓(
M1:42
)出土
高
6.3
厘米,长
17.2
厘米,宽
6.3
厘米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藏
(三)几
曲面弧形三足几(图 8 ),高 5.5 厘米,亦称凭几、隐几。几的平面弧形,可环曲抱腰,像现在圈椅的靠背,下有三个蹄形足。几面较窄而且圆曲,不是直角,高度与席地而坐时侧身依靠或身体前伏相适应。安阳桥村隋墓出土的几(图 9 ),弧形几面的两端均为兽首。
除了功用,几在先秦、两汉时期被更多地赋予了 “ 礼 ” 的内涵,以示尊卑之别、长幼之序,隆重而严肃;魏晋南北朝时期, “ 礼 ” 的涵义逐渐减弱。木质、陶质的半环形 “ 几 ” 在墓葬中多有发现,是三国、六朝时开始流行的新式样。例如,安徽马鞍山东吴朱然墓出土一件髹黑红漆的木凭几、安徽马鞍山东晋泰元元年( 376 )墓出土的一大一小两个半环状陶几、南京大学北园晋墓出土的三件陶凭几等,这些几体量较大,与实物相仿。
在当时的造像中,也有几的出现。如:波士顿美术馆藏隋开皇九年( 589 )□崇□造像碑,中部的道像结跏趺坐在三层台阶之上,腰部为三足凭几,左手扶几,很好地再现了几的使用情况。
凭几放置在牛车里,是方便出行的家具。比如,南京象山 7 号墓出土的牛车里面放一陶凭几。牛车在行进过程中,因路面不平坦,会产生颠簸;而 “ 几 ” 放置在乘车人腰间,形成有效的依靠。
河南博物院藏
图
9
隋
瓷几
安阳桥村隋墓(
M1:41
)出土
(四)挟轼
所谓 “ 挟轼 ” ,即古人所称 “ 凭轼 ” 。张盛墓出土的挟轼(图 10 )高 6 厘米,长 12 厘米。几面平直,下置二足。几面窄的直几,可以悬肱憩息。挟轼又可称为夹膝、凭几、隐几、伏几、胁息,盘坐于榻上或席上时,放置身前凭靠憩息,或置于身侧随意侧倚,也可放在床塌上,用于搭足,可称得上是席居时代又一类重要家具。
挟轼之得名是根据正仓院的献物账。正仓院中仓藏有一件 “ 漆挟轼 ” (图 11 ),高 30.8 厘米,板长 100.3 厘米,宽 14.6 厘米。与张盛墓出土的挟轼形制相似,素面无饰。
高
30.8
厘米,天板长
100.3
厘米,幅
14.6
厘米
奈良国立博物馆藏
(五)隐囊
隐囊被侍女俑(图 12 )夹在腋下,整体呈圆鼓,两端以莲瓣纹装饰,表面有纵向条纹,代表一种织物的软性靠垫。安阳桥村隋墓出土了完整的隐囊(图 13 ),形似鹅卵,两端有圆形纽,器腹两端装饰有莲瓣纹一周,与侍女俑腋下所夹隐囊的形状和纹饰极为类似。北魏龙门石窟宾阳中洞的内壁有维摩诘像,像中维摩诘左肘向后斜靠在圆鼓的隐囊上;东魏武定元年( 543 )造像碑维摩诘像和北周粟特人 “ 同州萨保 ” 安伽墓中,也都可见那时的隐囊造型。
文献关于隐囊的最早记载出自 《颜氏家训》 卷三《勉学》: “ 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 …… 坐棋子方褥,凭斑丝隐囊,列器玩于左右。 ” 所谓斑丝隐囊,应该是用杂色丝织物制成囊表的隐囊,用来依凭。南朝陈后主也在使用隐囊, 《南史》 卷一二记载: “ 时后主怠于政事,百司启奏 …… 后主倚隐囊,置张贵妃于膝上共决之。 ”
隐囊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的可供凭依类用具的新品种,一直到唐代李寿墓石棺内壁线刻的《仕女图》中依然有怀抱隐囊的女侍形象。在床上或席上,端坐容易疲惫,最舒服的姿势莫过于依靠在柔软的物体上,隐囊的使用正得其时。
图
13
隋
瓷隐囊
安阳桥村隋墓(
M1:43
)出土
(六)枕
枕(图 14 )体呈长方体形,高 2.6 厘米,长 4 厘米,宽 2 厘米。枕面微下凹,四侧面垂直,这是瓷枕最基本、最简单的形制。
枕具是古人生活中的常用之物;而陶瓷质地的枕具出现与我国陶瓷制作工艺的发展及深厚而悠久的陶瓷文化和枕物习俗密切相关。还有其他材质枕具,例如天水石马坪隋唐屏风石棺床墓出土的石枕,而法门寺地宫出土的水晶枕,据咸通十五年( 874 )衣物账记载,为唐懿宗恩赐之物。这类石质、水晶、陶瓷类的硬枕头,与柔软质地的枕头相比,其共同的特点是冰凉,在炎炎夏日兼具纳凉的功用。
(七)茵褥
1. 茵褥(实心)
实心茵褥(图 15 ),四角委角,底部无釉,沉甸甸的。高 4.5 厘米,长 9.5 厘米,宽 7 厘米。表面刻划有方格一样的锦地,每个方格内隐隐约约戳有小短线或小点装饰,好像在表示其上覆盖一层织物。墓葬里一名女侍俑腋下夹着一样的模型(图 16 ),推测也是茵褥类物品。茵褥是纺织类席的一种,也可称为茵席,可供坐卧时铺垫。汉代以来,盛行用毛织物 “ 毾 ”“ 花罽 ”“ 细旃 ” 类坐茵。这种毛织物历来是西北名产,相当贵重,买时论张不论匹,比锦绣还昂贵。茵褥除了在榻、床、车上使用外,也可以在郊外使用;平时折叠,用时摊开,极为方便。
2. 茵褥(空腔)
空腔茵褥(图 17 )如同长方形的箱子或盒的盖,高 4.2 厘米,长 12.7 厘米,宽 6.3 厘米。整体为盝顶式,顶部拱起,但转折处均为圆角。
器表装饰织锦纹样,在由几乎平行的两条直线组成的方格内,再刻划类似米字一样的花纹。在这样类似锦地装饰的丝织物的器物表面,其最下面一圈是垂穗一样的短竖线流苏,似乎表示是锦的边缘垂幔。这个整体像盒盖一样的器物,笔者推测很有可能是坐具的一种,即茵褥,代表一件柔软的、已经折叠好的茵褥类物品,而其本身就有美丽的纹样。
这种纹样与上述茵褥的纹样类似,都属于棋子格,或者是与之类似的具有方框结构的纹样,沈从文先生称之为 “ 棋子格方褥 ” 。而这样的方格形纹饰,有单线方格,有双线方格,有正方格(正方形、长方形),也有斜方格(菱形),每个方格内填充以不同的纹饰;总之都是方框、棋子一样的格子,一般称之为棋子格,也可称之为 “ 框格纹 ” 。据张晓霞考证,盛产毛织物的中亚、西亚地区,常见装饰四边形框格纹的坐具。
当然,张盛墓出土的这件器物也有可能是贮物用的箧类的扁箱子,外面覆盖了丝织物,或称 “ 笲 ” 。武威磨嘴子东汉墓 48 号夫妇合葬墓中曾出土一件苇箧,类似盒盖,长方体,顶部拱起,苇胎,外敷丝织物,四周用赭、白两色锦缝成宽边,中心缀一幅绢地刺绣,大概与此类似。这件器物还有可能表示枕具、靠垫、坐垫,其外覆盖了织物,用来防尘或装饰。
高
3.8
厘米,长
12.7
厘米,宽
6
厘米
(一)靠背椅
靠背椅一件(图 18 ),高 5.5 厘米,长 7.5 厘米,宽 2 厘米。最主要的特征是其带有靠背,极似现在的靠背椅,但没扶手。这是之前没有发现过的新器型。其长度相对于宽度来说显得过长,宽度较窄。
靠背椅可供人背部依靠,相比杌凳之类,舒适程度有增加了许多。公元 2 世纪到 3 世纪犍陀罗地区的石质观音菩萨半跏思维像(现藏平山郁夫丝绸之路美术馆),倚坐在莲花之上的藤椅上。 1953 年河北曲阳修德寺遗址也出土一尊北齐武平四年( 573 )石雕思维菩萨坐像(现藏国家博物馆)。半跏思维坐像于 4 世纪左右开始在中国流行,其坐姿属于高坐,这类坐像的流行也会影响到世俗生活。最早在克孜尔石窟第 38 窟主室券顶的本生壁画中,可以见到类似的带有靠背的坐具图像,而中原地区在北朝时期才有这类椅子的图像。敦煌莫高窟第 285 窟西魏大统年间所绘壁画中,在窟顶北坡下有一列坐在草庐中的禅修人像,其中有一位禅修者正趺坐在一张椅子上。这张椅子形象清晰,下有四足,后有高靠背,两侧有扶手,这是目前所知有确切纪年的椅子图像。
(二)凳子
该墓出土的小凳子有两件(图 19 ),尺寸和形制相同。高 3.5 厘米,凳面长 9.3 厘米,宽 4 厘米。凳子或称杌、杌凳, “ 杌 ” 作为坐具,所指的是没有靠背的一类,有别于有靠背的椅类。在北方的方言里, “ 杌 ” 仍在使用,普通的凳子被称为 “ 杌凳 ” ,小凳子被称为 “ 小杌凳 ” 。
凳面有两个长方形孔和一个小圆孔;在与腿连接的凳面位置刻划有长条方格纹,有可能是模仿木质家具的榫眼和其他装饰。
高
3.5
厘米,凳面长
9.3
厘米,凳面宽
4
厘米
(三)筌蹄
筌蹄,被夹在侍女俑(图 20 )右腋下。一端残缺,一端完好,平面为圆形,面上刻莲瓣装饰,中部束腰。筌蹄本是战国以来妇女熏香取暖的专用器具, 《楚辞》 中称 “ 笼篝 ” ,汉晋时也称 “ 熏笼 ” 。筌蹄也指一种藤竹编织的细腰坐具,在佛经上称 “ 筌提 ” 。南北朝时期,筌蹄已经成为佛教中备受欢迎的维摩诘居士坐具。受佛教的影响,中间做成仰莲、覆莲的形状,后来又演变成腰鼓的形状,中部束腰。敦煌莫高窟壁画、云岗石窟中多有筌蹄的出现,表现世俗生活的墓葬石椁石雕中,也有这类束腰圆凳的图像,例如在山东益都北齐石墓的线刻画像《商谈图》中,主人就垂足端坐在筌蹄上。
(一)承托器具
隋代的碗、杯一般情况下被放在盘内。有的盘为高圈足盘,足柄为喇叭形。三足洗(图 21 ),高 4.5 厘米,口径 10.5 厘米,其足为兽蹄足。四环足盘(图 22 ),高 11 厘米,盘径 36 厘米,有四个环形足。两者的功用都类似于高圈足盘,杯、碗、钵都可以放置其上,上面也可以放鼎式炉等,配套使用,具有承盘的功用。不管是四环足盘还是三足洗,通过足部高度的增加,使得盘面变高,是席地起居时期的生活习惯决定的,高足的实际目的是更方便人们拿取、使用。
(二)照明器具
双层盘式灯(图 23 ),高 7 厘米。上层盘为花瓣口浅腹式,下层盘为敞口浅腹式。上层盘形小而灵动,下层盘形大而朴素,上下错落,结构合理,重心稳定。这类灯具的形状大致与盛食物所用的 “ 豆 ” 类似,是先秦以来通常使用的。内置灯油和灯芯;一般下面有灯柄,用来手握。
烛台(图 24 ),高 15 厘米。不仅有高底座,还有高而螺旋上升的柱子,使用时室内有灯火通明之生活感。
双层盘式灯通过底部加厚饼形足以及加高柄部,在造型上增加了灯的高度,也同时意味着增加了照明度。烛台也是,除了底部、柄部变高,也同时增加灯盏的数量,最下端为敦实的方形底座,底座中央有覆盆式柱,上承饰有螺旋纹的高高细细的空柱,柱端设十字架,十字架中点及每一个端点上都置短短的蜡烛。北朝到隋时期相州窑出产的很多灯具,都在增加高度以及灯盏的数量,除了实用性,这些灯具的造型也极具想象力。例如,安阳桥村隋墓烛台( M1:60 ,图 25 ),一个高柄支起来的平面上同时有 5 盏。再如,安阳桥村隋墓烛台( M1:79 ,图 26 ),高高的灯柱一节节向上,依次有五层,每层两盏,再加上柱顶端的一盏,一共十一盏。当点燃所有蜡烛,室内就有 “ 兰膏明烛,华灯错些 ” 的生活感了。
高
15
厘米,底座长
8.1
厘米,底座宽
8.5
厘米
图
25
隋
青釉烛台(
M1:60
)
安阳桥村隋墓
高
19
厘米,最宽
17.5
厘米,底座边长
8
厘米
图
26
隋
青釉烛台(
M1:79
)
安阳桥村隋墓
(三)香具
白釉瓷熏炉(图 27 ),高 15 厘米。上部为炉盖、炉身、炉柄及炉座,炉座有承盘,承盘下接饼式足。承盘中央立柱以承接炉身,宝珠顶。炉身自上而下被凸弦纹分割为三个装饰带,每个装饰带都浮雕花纹,上层、中层均为花瓣,下层为仰莲。
魏晋南北朝时期,一般熏炉的支柱下面是平底托盘。这种熏炉造型一方面延续了传统博山炉造型,但也有适当的变化,在平底托盘下加上饼形厚底足,无形中增加了博山炉的高度。
高
15
厘米,盘径
12
厘米,底径
6.2
厘米
张盛墓的这些家具模型,反映了当时人们日常生活中由席地起居到垂足高坐的变化,墓中既有与席地起居密切相关的镇、案、几、挟轼、隐囊、枕、茵褥等,又有用于垂足高坐的靠背椅、凳子、筌蹄等。这些家具的变化,关系着坐姿的变化。这些变化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源于社会历史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建筑技术的进步密不可分。
第一,房屋建筑渐趋高大宽敞,毋容置疑地为室内起居提供了客观的物质空间条件。
第二,房屋内空间的扩大、变高,促使一些配合席地而坐的生活用具在造型和使用方面发生变化:首先,器物造型变高。单层低矮的盘式已经不能更好满足空间需要,出现了双层盘式。灯具造型整体变高,蜡烛数量增多,使每个角落都有光亮。香薰器具的变高,也是为了让香气更快地弥漫变大的空间。这些都是为了适应变大的空间所作出的造型变化。其次,生活用具的造型增高,促使人们的使用方式也发生相应的变化,高度的增加更方便人们的拿取、移放。
第三,传统的低矮型依靠用具如矮床与席共用,是席地起居时期坐卧家具的基本组合。案、几、挟轼、隐囊、枕、茵褥以及镇席的蹲兽座,支撑步障、屏风、围屏、床帐等的陶座,是社会上层人士不可或缺的家具。人们安坐于床、榻或席上时,常在膝前拥绕凭几,或者双臂凭于几上,缓解疲乏。白居易有诗: “ 竹簟衬重茵,未忍都令卷。忆昨初来日,看君自施展。 ” 可以说,一直到中唐,人们还没有抛弃旧的传统习惯。
第四,新兴的垂足高坐类家具开始传播,并逐渐被接受。南北朝时期,随着古印度的佛教传入中国并不断扩散,域外文化与中原传统习俗碰撞、交融,也必然对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礼俗产生深远的影响,进而具体表现在高足家具如靠背椅、凳子、筌蹄等新品种的出现并广泛接受、使用。敦煌壁画第 257 窟《沙弥守戒自杀因缘》故事画中,描绘了两种方凳,一种是与人小腿高度相近的四足方凳,另一种是立方体的方墩。不只在张盛墓里的随葬品中,其他同时期墓葬亦有类似垂足坐具:例如麹庆墓出土女俑腋下携带的筌蹄(图 28 )和小凳子( “ 丝路遗韵相州风 —— 麹庆墓出土文物展 ” 的文物展牌上命名为 “ 座 ” ,图 29 ),尤其是凳子的四个方形腿,又矮又壮,完美地展示了垂足坐类家具的雏形。虽然矮,但已经从本质上与席地坐有了观念上的差别,而且使用起来比席地起居舒服很多。这些都说明垂足坐类家具受到世人欢迎,拥有强劲的发展势头。
此时家具的舒适性与时尚性并存。对于同一功用的家具,人们追求更加舒适,使其尽可能多样化。例如席地坐的可供凭依类的家具,在拥有几、挟轼这类传统的仿木家具的前提下,还有隐囊。它以织物为囊表,中间填充棉絮之类,柔软可依,又有华丽的花纹装饰。隐囊相对于几和挟轼来说,不仅是当时出现的新品种,而且功能更胜一筹,外表更新潮,更时尚。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藏
不管是席地坐类家具,还是垂足坐类家具,都是人们追求舒适性的表现。他们难以彻底抛弃传统的席地起居的习惯,割舍不掉旧的,因为那是他们长久的生活惯性。但对作为新生事物的垂足高坐,他们有财力去拥有相关家具,不保守,更不排斥,以极大的好奇心与热情去拥抱、去体验崭新的生活方式。人们在拥有这些物品的实用性的基础上,也强调细节与时尚,例如镇的底座上的莲瓣造型,反映了佛教对当时世俗生活的影响。茵褥上的棋子方格纹由西向东传播,由毛、棉织物向丝织物蔓延,在北朝时期开始流行;它是织物装饰的潮流所向,简洁自然,而又富有秩序的美感。
在保障生活用具功能的前提下,追求具有艺术性的设计,是上层人士对自己身份和价值的一种自我认知,体现了一种追求更美好生活的精神。
总之,透过这些具体的明器,我们足以管窥到生活在 5 ~ 6 世纪的张盛夫妇,经历着秦汉文明向更加辉煌的隋唐文明的过渡时期,体验过建筑技术的发展以及家具、日用器皿及陈设的变化等。低矮型家具向高坐型家具过渡和交替使用,是张盛墓所反映的北朝和隋这一时期的家具特征。唐、五代以后人们逐渐减少使用低矮型家具,到两宋时文献及墓葬的壁画里,几和凭几这类家具就消失殆尽了;随着高坐型家具普及,垂足而坐成为人们日常的坐姿,直到今天。
本文原刊于《收藏家》 2024 年第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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