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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项目为联合开发,设计合同由合作方之一签署,如何证明归属?

发布于:2025-11-05 14:21:05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问答 [复制转发]

在企业资质申报中,若业绩项目为联合开发(如合作建房、合资项目等),而设计合同由合作方之一签署,确实可能引发“该业绩是否归属于申报企业”的质疑。但通过合理组织佐证材料,完全可以有效证明业绩归属。


核心结论:

只要能形成“申报企业实际承担设计工作 业主方(或签约方)确认 成果文件体现责任主体”的完整证据链,即使设计合同由联合开发的合作方之一签署,该业绩仍可被认定为申报企业有效业绩。


一、问题本质:资质审查关注的是“谁实际完成设计”,而非“合同与谁签”

根据住建部及各省2025年审查口径:

  • 资质业绩认定的核心是:申报企业是否独立或主导完成了符合标准的设计工作

  • 合同签约主体可以是业主、代建单位、平台公司、联合体牵头方等,关键在于是否有权代表全体业主委托设计,且申报企业是实际履约方

? 例如:某地块由A公司(出地)与B公司(出资)联合开发,B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签署设计合同,委托C设计院完成设计。C院申报业绩时,只需证明B有权代表项目、C实际完成设计即可。


二、证明业绩归属的关键材料清单

即使合同非由全部合作方签署,以下材料可构建完整归属链条:

材料类型 作用 审查要点
1. 联合开发协议(或合作协议) 证明签约方有权代表全体合作方对外委托 需明确约定“由XX方负责项目实施/对外签约”
2. 业主(或签约方)出具的《业绩归属确认函》 直接说明设计单位及业绩归属 需盖章,写明“本项目设计工作由XXX公司完成,同意其用于资质申报”
3. 设计成果文件(图纸、计算书等) 体现申报企业为设计责任主体 图纸加盖申报企业出图章、注册师执业章
4.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方证明设计单位身份 审查意见书中列明设计单位名称
5. 项目立项/备案文件 显示项目业主构成及实施主体 如备案证显示建设单位为B公司,则B签约合法
6. 收款凭证与发票 证明合同实际履行 付款方为签约方,收款方为申报企业

三、重点材料详解

1. 《联合开发协议》

  • 应包含条款如:

    “双方同意由乙方(B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全权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等对外签约事宜。”

  • 若协议涉密,可提供关键页脱敏版(含签约主体、授权条款、签字盖章页)。

2. 《业绩归属确认函》(强烈建议提供)

模板要点:

Markdown编辑1致:[申报企业名称]23我司([签约方名称])与[其他合作方]联合开发的“[项目名称]”(位于XXX),  4由我司作为实施主体于[日期]与贵司签订设计合同(编号XXX)。  5该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均由贵司独立完成,设计成果真实有效。  6现确认:该业绩归属于[申报企业名称],同意其用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78特此确认。910[签约方公司全称](公章)  11法定代表人(签字):  12日期:2025年XX月XX日

? 此函是解决“合同签约方≠全部业主”争议的最直接证据,多地住建厅明确接受。

3. 设计图纸与签章

  • 图纸首页或会签栏应体现:

    • 设计单位:申报企业全称;

    • 各专业负责人签字;

    • 加盖出图专用章注册师执业印章

  • 若图纸仅体现个人签字无单位信息,将难以认定归属。


四、地方审查实践参考(2025年)

  • 河南省住建厅:接受联合开发项目业绩,但要求提供“合作协议 签约方授权说明 确认函”;

  • 广东省:若合同签约方为项目公司(SPV),需提供股东合作协议,证明其合法性;

  • 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录入业绩时,“建设单位”可填写多个,系统支持联合开发项目。


五、风险规避建议

  1. 避免“三方模糊”
    不要出现“合同甲方不明确”“付款方与签约方不一致”等情况。

  2. 提前沟通确认函
    在项目结束前,即请签约方签署《业绩确认函》,避免后期找不到人盖章。

  3. 合同补充说明(如有)
    可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本合同项下设计业绩归设计单位所有”。


? 总结

问题 回答
联合开发项目,设计合同由一方签署,业绩能否归属申报企业? 可以,需提供完整佐证链
最关键的材料是什么? 联合开发协议 签约方出具的《业绩归属确认函》 设计成果签章文件
是否必须所有合作方盖章确认? ? 不需要,只要签约方有权代表项目即可
审查是否会因“非全体业主签约”直接否决? ? 不会,重在实质履约而非形式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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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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