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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3:预算定额中电气设备调试后,是否还需要进行电气系统调试?

发布于:2025-10-27 11:05:27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来源:看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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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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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实阐述    

某保障性住房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包人,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处于竣工结算阶段。在结算过程中,双方就招标清单中非可视对讲系统(包括单元主机、户内分机和户外机)的系统调试费是否重复计算产生争议。

2 .造价争议    

承包人立场: 

投标报价依据原招标清单编制,并在施工过程中全面执行。结算时再对招标清单进行扣减,违背了合同“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即使招标清单存在不合理之处,也不应在结算时扣减,而应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清标。此外,根据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因此相关系统调试费不应扣除。

发包人立场:

对讲单元主机、户内分机及单元户外机项目已包含调试和试运行费用。原招标清单中对这三个项目的系统调试费用单独列项,构成重复计算,应予以扣除。

3 .案例解析    

本案例争议的核心在于判定调试费用的范围和工作内容。根据本项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清单中的非可视对讲单元主机、户内分机以及单元户外机项目已包含设备的单体调试与试运行费用。而单独列项的系统调试清单则指各单体组成系统后的联合调试与试运行费用。显然,两者所包含的费用范围和工作内容并不重复,因此结算时应分别计算。

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的区别: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整个系统的调试是两个不同的过程。设备安装调试主要针对单个设备的功能测试,而系统调试则涉及整个系统的联调和性能验证。因此,单独列出系统调试费用并非一定构成重复计算。

4 .相关依据    

1 )依据 《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 DBD 29-302-2020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本册基价各子目中不包括以下内容 : 电气设备 ( 如电动机等 ) 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和联合试运转工作”。第二章,配电装置安装说明第十五条第 1 款:“配电智能设备单体调试基价中只考虑三遥 ( 遥控、遥信、遥测 ) 功能调试,若实际工程增加遥调功能时,执行相应基价乘以系数  1.20 ”。

2 )依据《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HA02-31-2016) 第四册,册说明第四条:“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 电气设备及装置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和联合试运工作内容。发电、输电、配电、用电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测试与性能验收试验应单独执行本册定额第十七章“电气设备调试工程”相应的定额。

1) 单体调试是指设备或装置安装完成后未与系统连接时,根据设备安装施工交接验收规范,为确认其是否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满足实际使用条件而进行的单机试运或单体调试工作。单体调试项目的界限是设备没有与系统连接,设备和系统断开时的单独调试。

2) 分系统调试是指工程的各系统在设备单机试运或单体调试合格后,为使系统达到整套启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而进行的调试工作。分系统调试项目的界限是设备与系统连接,设备和系统连接在一起进行的调试。

3) 整套启动调试是指工程各系统调试合格后,根据启动试运规程、规范,在工程投料试运前以及试运期间,对工程整套工艺运行生产以及全部安装结果的验证、检验所进行的调试。整套启动调试项目的界限是工程各系统间连接,系统和系统连接在一起进行的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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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造价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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