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深入贯 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 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 “好房子”建设,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大力推动城市更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 空间的新期待,特制 定 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为导向,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原则,从立标准、严监管、强科技、优服务、抓项目、聚合力入手,加强住宅建筑规划、设计、建造、运维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产业和政策支撑体系,加大“好房子”供给,更好满足群众保障性、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5年,各市州全面推动商品住房按照《湖北省高品质住宅技术标准》建设高品质“好房子”,试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按照《住宅项目规范》建成“好房子”、既有住宅按照《湖北省老房子改“好房子”建设指引》更新改造成“好房子”。至2027年底,“好房子”建设支持政策、标准、技术和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商品住房全面建成高品质“好房子”,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建成“好房子”,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形成一批典型案例,群众住房品质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立标准,健全体系提升房屋品质
1.修订完善“好房子”省级地方标准。 落实《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要求,组织修订《湖北省高品质住宅技术标准》,进一步明确户型设计、建筑材料选用、门窗节能标准管控、园林景观设计等要求。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老房子改“好房子”相关标准和指引。开展“好房子”地方标准体系研究,从规划、设计、建造、运维、改造等环节,全面构建“好房子”标准体系,分类推进智能建造、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既有建筑改造等技术类标准,以及住宅物业服务、数字家庭建设等服务类标准编制修订。
2.推进标准配套文件制定。 鼓励各市州针对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更新改造类住房等不同类型的住宅建筑,综合考虑气候特点、地域特色、生活习惯等因素,从总体布局、建筑设计、节能降碳、配套设施等方面明确好房子关键设计指标要求,探索制定本地“好房子”配套政策文件。各市州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开发商、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实施动态评估,激励各方积极参与高品质住宅建设。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制定企业和团体标准,更好满足住房多元需求。
(二)严监管,强化全过程管控
3.强化规划引领。 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设计、《湖北省高品质住宅技术标准》和市场需求,确定项目建设地块及建设要求,并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落实。要依据详细规划,明确高品质住宅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停车泊位及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配建、风貌管控等规划条件,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加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得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4.强化设计优化。 鼓励转变传统的低价竞争模式,引入以“方案招标”和“团队招标”为主、助力提升住宅设计品质的招标评审机制。探索推动AI技术在设计方案比选、性能分析的应用。 落实《湖北省住宅建筑模数化设计导则》,鼓励推行“少规格、多组合”标准化、模数化设计,推广装配化装修设计。 充分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变化等因素,推广灵活可变的复合功能空间。加强建筑隔声、隔热、通风、防水、防潮等性能设计,提升居住空间舒适度。鼓励采用同层排水、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等技术,提高住房维修便利度与适用性。
5.强化过程管控。 施工图审查时严格落实《住宅项目规范》和《湖北省高品质住宅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重点审查隔声、开裂、渗漏、串味、采光等防治措施和无障碍设计、建筑节能等方面。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在材料进场、关键工序施工、过程管控等环节,加大实体质量抽检力度。落实省《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手册》要求,将质量易发问题防治纳入验收监督、日常监督巡查重点内容。
6.强化验收把关。 强化分户验收环节监管,确保验收监督到位。修订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将包括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在内的质量信息纳入重点公示内容。严格落实我省“先验房后收房”工作制度,建立查验问题整改闭环机制。
(三)强科技,推进绿色低碳建设
7.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发布《湖北省绿色建材产品推广目录》,推动绿色建材企业积极上线智能建造供应链,强化绿色建材供需对接。高品质住宅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50%,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新型装饰装修材料、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建筑节能门窗、卫生陶瓷等绿色建材应用。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要求,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8.推动建筑节能降碳。 大力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建高品质住宅须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提升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发展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雨水回收利用等节能、节水技术应用,推广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雨水利用、可再生能源、建筑智能化等适宜技术,提升住房低碳性能。
9.大 力发展智能建 造。 大力推进BIM技术在勘察设计、图审、施工、验收、运维等全生命周期运用,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一体化协同设计。优化完善智能建造供应链功能,稳步推进造楼机、5G智能塔吊、智能施工电梯、建筑机器人、三维激光扫描、物联网、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建造装备与技术的应用,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推广高集成、高工厂化率的装配式技术、模块化技术,提升建造技术和质量水平。积极推广应用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和保温预制外墙板、整体卫浴、整体式厨卫、成品门窗等部品部件。大力推广装配式装修,高品质住宅100%建成装配式建筑。
10.大力推广智能家居产品应用。 推动数字家庭建设,对新建全装修住宅,明确户内设置楼宇对讲、入侵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等基本智能产品要求;鼓励设置健康、舒适、节能类智能家居产品;鼓励预留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智能产品的设置条件。鼓励既有住宅参照新建住宅设置智能产品,提升住宅户内安防、照明、空调、燃气等设备的智能化控制水平,满足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环境与健康监测等需求。
(四)优服务,提升运维服务水平
11.供给“好房子+好服务”的好产品。 精准对接高品质生活服务需求,推动单一住房产品向“好房子+好服务”的好产品转型,重塑“住、吃、游、购、娱、医、养”的商业全生态服务,打造完整社区。对新建项目,结合住房需求调查,在规划设计阶段综合考虑商业全生态服务,择优选择城市综合服务运营商建设并长期运营。对存量更新项目,坚持招商运营前置,通过盘活社区资源或嵌入式改造,有针对性地补齐社区食堂、养老、助餐、家政、托幼、社区商业、口袋公园等各项服务设施并明确运营主体,促进功能融合、服务完善。
12.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将小区治理纳入基层党建和基层社会治理范畴,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小区党组织体系、议事协商制度和问题解决机制。选优配强小区党支部和业委会,引导居住在本小区的在职党员干部进入小区党组织,通过法定程序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参与小区治理。健全物业服务市场评价机制,推广“酬金制”“信托制”等物业服务模式,推动物业服务以质定价、按效付费、质价相符,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发展,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从传统“保安、保洁、保绿、保维”服务向高质量、新科技、好服务的品质生活运营商转型,为商品住宅开发建设运营全过程提供服务,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
13.有序推进“三项制度”实施。 稳步推进城市房屋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加快构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探索建立个人房屋安全管理资金账户,积极引导房屋产权人对多层住宅、公共建筑和经营性自建房定期开展房屋体检,鼓励房屋产权人购买房屋质量安全保险,通过“保险+服务”新模式开展房屋日常监测、风险评定和安全预警等工作,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抓项目,全力推动“好房子”建设
14.商品住房全面建成“好房子”。 用好住房供应链平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需定供,根据约定的土地出让条件及《湖北省高品质住宅技术标准》,充分考虑不同居住习惯、不同年龄段、不同经济能力等群体的需求,优化产品设计,研发设计符合市场定位的“好房子”产品,完善户型功能,合理增加空间尺度和层高,完善配套服务供给,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运用,提高产品质量和智能化水平。对高品质住宅项目,适度提高小区绿地率和车位配建标准,提升整体宜居性和便利性。
15.推进保障性住房建成“好房子”。 通过收购、新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在城市中心及工业园区等人群集中、交通便利、市政配套齐全的地段,建设筹集一批保障性住房“好房子”。按照《湖北省青年社区建设指引》要求,提供多样化户型(25-70平方米)、多层次装修配置,以及共享客厅、餐厅、健身房、洗衣房、创业室、娱乐室等配套附加服务,满足“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元化居住、社交、创业需求。
16.大力推动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 组织编制“老改好”技术标准,明确既有住宅改造内容、改造技术和改造标准,规范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单位改造行为和职责。举办“老改好”项目竞赛,发布“老改好”典型案例集。各地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可持续的老房子改造技术路径和工作模式。
(六)聚合力,加大保障支持力度
17.强化政策保障。 对高品质住宅项目,要落实《湖北省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的 少计容、不计容政策,支持产品创新迭代。 对已供未建的用地,支持房地产企业适用市场需求,按程序调整规划条件,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出让价款。要系统整合适老化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等各方面的激励支持政策,在“好房子”项目政府采购、规划用地、信贷融资、住房公积金、税费优惠、信用评价、审批许可等方面提供支持。
18.强化资金支持。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好房子”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好房子”项目。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支持相关资金安排向“好房子”更新改造项目倾斜。
19.强化示范引领。 要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好房子”设计大赛、技术交流研讨、示范项目评选和推介等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将“好房子”项目列入参建主体优良信用信息评价范畴,并优先推荐评选省优工程等省级奖项,以及鲁班奖、詹天佑奖、广厦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项。
20.强化改革推动。 推进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建设“好房子”,修订《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大力发展以 设计牵头 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完善服务导则和工作清单,修订招标示范文本。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方式。在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项目中探索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21.强化人才支撑。 大力开展“楚天英才计划”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造领域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培养。依托高等院校、科技创新基地和重大工程建设,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形成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队伍,为“好房子”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5年8月)。 全面动员部署,各地住建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25年8月底前,各市、州、县全面部署“好房子”建设工作,做好宣贯培训。
(二)全面实施 (2025年9月—2027年12月)。各级住建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周密组织,定期调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开展品质提升常态化巡查;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进行实施效果过程评估,及时分析短板不足,推动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各地适时总结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持续推进 (2028年1月—长期)。各市州住建部门全面总结提升“好房子”建设经验和成效,提炼先进做法,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州住建部门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政策统筹,强化资金等保障,稳步推进“好房子”建设。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力度,跟踪监测实施情况,科学评估实施效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多形式、多渠道运用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开展宣传报道,提升全社会对“好房子”建设的认知度、关注度、参与度,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高品质“好房子”建设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建“好房子”、共创美好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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