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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348、GB51309、GB 55037三本规范互相矛盾?该怎么办?

发布于:2025-10-15 14:25:15 来自:电气工程/电气资料库

来源:消防安全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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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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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B51348与GB51309的矛盾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明确指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并且将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列为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点的设置对象之一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13.3.8

这清晰地表明,在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场景里,即便采用的是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也得设置相应的消防电源监控。

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 3.1.2 条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按照这样的表述,意味着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3.1.2

如此一来,矛盾就出现了。因为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才会设置消防电源监控,而采用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的场所一般不设置消防控制室,那按这个逻辑,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就不应该设置消防电源监控,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却又要求设置,这难道真的是规范编制上的漏洞吗?

二、GB51309与GB55037的矛盾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3.3.7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3.3.8

根据GB 51309标准,采用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不管是应急照明箱还是集中电源,都可以从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内的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这是否意味着消防电源监控也要监控非消防电源(正常照明箱的配出回路)?

但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的10.1.5又要求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消防用电设备,按照该规范应采用专用回路,这又和GB51309中,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可以由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内的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相矛盾。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的10.1.5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的10.1.5条文说明

针对上述矛盾,大家平时设计怎么做?评论区聊聊吧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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