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对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认识不充分,主动性不强,没有真正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集团生产经营发展全过程。集团公司承诺开展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个别项目在实际推进中被搁置不理,导致相关工作进展滞后。内部管理偏弱偏软,有的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一些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违法违规问题频发。 弄虚作假时有发生,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公司违规用进气流量替代尾气流量,以规避超标排放;兰州新区热电厂等虚假标记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状态,人为制造超标数据无效假象。
二是绿色发展要求落实不力。黄河流域多家企业无证取水、超计划用水、超定额用水及未按要求使用中水,煤矿矿井水总利用率远远落后于国家要求。节能降耗工作力度不够,2021年以来部分机组供电煤耗超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和淘汰工作进展缓慢。 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未落实,部分项目违规建设,侵占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一些水电站生态流量无法保障。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短板。 火电厂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 ,部分机组启动和停机时段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混乱,多家企业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存在仪器性能达不到标准、运维不规范等问题,个别企业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采用模拟信号生成采样流速。煤场扬尘失管失控,多座煤场没有完成封闭,有的煤场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到位,部分企业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四是其他领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水污染防治问题多发,个别企业违法渗坑排放,部分企业未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违规排放废水,一些企业雨污混排管控不力,有的企业生产废水长期排入长江,部分煤矿矿井水达不到排放要求。 固体废物违规处置,未对工业固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多家企业固废贮存、处置不规范,部分企业将固废交给第三方处置后不管不问,乱堆乱倒问题突出。 自主验收和自行监测不严不实, 蒙东新能源等企业多个项目自主验收调查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多家企业自行监测缺项漏项。
督察指出,国家电投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目标,相关工作还存在差距,一些领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一些部门和二级公司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研究部署少,监督考核宽松,有的下属企业存在环境管理粗放、违法违规建设、风险管控不力等问题。美丽中国建设部分任务进展滞后,集团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制度、环保违法违规事件报告制度没有有效落实。落实“四水四定”要求不力,一些位于黄河流域的企业未能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存在长期无证取水、超量取水用水或节水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节能降碳仍有不足,部分老旧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超过能源消耗限额, 一些机组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一些高耗能落后设备淘汰迟缓。环境守法意识淡薄,2021年以来,重庆远达环保公司所属或运营的污染治理项目多次因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罚或约谈。一些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问题。
二是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还有短板。 供电煤耗统计不严不实,部分火电企业采取大幅调高供热煤耗、把环保设施用电剔除出厂用电量、随意缩小统计范围等方式,人为降低供电煤耗数据。 部分企业环境管理粗放,生产环境脏乱差,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运行、烟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厂中厂”环境管理缺失,部分企业将厂房出租给下游企业后,缺乏应有的监督管理。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运行不规范,导致测量结果低于实际值。
三是环境污染问题多发频发。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 部分企业擅自停运或缺失污染防治设施 ,青铜峡铝业青铜峡分公司等企业大气污染物频繁超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一些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运输减排等措施。固体废物处置风险隐患突出, 集团下属企业普遍存在委托不具备处置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处置工业固废,一些受委托企业随意倾倒损害生态环境。 多家火电企业的灰场超库容堆存粉煤灰,风险隐患突出。
四是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落实不力。 生态破坏屡有发生,部分建设项目违法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或文物保护范围,北京公司下属企业多次发生违规占地、破坏林地问题。生态修复治理要求不落实,有的海上风电项目没有落实海洋生物监测要求,有的水电站临时占用林地、草地后生态修复不到位。
督察指出,中国大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要求,在落实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方面还存在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悟不深不透,集团、二级公司及所属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组织领导体系不健全、制度责任体系不严密、目标规划体系不全面、管理监督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集团未按要求建立健全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机制,制定的相关总体规划不含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未明确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相关部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林草地。环境守法意识薄弱。违反水土保持法规定,延长发电项目验收时限, 2022年以来未验先投项目多达百余个。 环境管理责任不落实,集团未将煤炭、煤化工、电解铝企业纳入监督检查评价范围,部分二级公司未按要求对所属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违法违规取水问题突出,一些企业未按要求使用中水,违规取用水、超定额用水,甚至长期使用难以更新的地下水。
二是污染防治短板明显。大气污染防治不力,部分位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的企业超标排放,且存在扬尘污染。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部分企业通过修改设备参数、改变采样条件、违规标记等方式,逃避监管。 生产废水违规排放,个别企业长期停运处理设施,部分企业违规外排废水,晋城阳城电厂生产废水长期向黄河支流排放工业废水。部分灰场建设管理不规范,七台河电厂未按要求建设截洪沟、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存在环境风险。
三是绿色转型推动不力。煤电机组能耗管控不到位,一些企业虚报供电煤耗数据,部分机组供电煤耗超标,多伦煤化工等企业能耗未达基准水平。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滞后,全集团有大量高耗能落后电机未按要求淘汰,部分二级公司未按要求更新升级机电设备。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存在短板,脱硫石膏自有处置能力不足,未按要求实施有效全过程管理,部分下属企业委托第三方处置固废时未履行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
四是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煤化工企业污染问题多发。赤峰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公司超许可排放二氧化硫,将有机废气违规经火炬焚烧后直接排放 。部分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缺失,未按要求泄放流量、流量监测管理不到位。破坏生态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建设造成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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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