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电厂的粉煤灰合同承接一定得是终端处置利用单位嘛?是否可以是中间的贸易商?因为现在粉煤灰处理现状是很多是贸易商承接,然后再转运到下游水泥厂或者搅拌站的。
答: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应委托给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利用处置,并签订书面合同, 不得直接委托给无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贸易商 。
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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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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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首部跨地市协同立法法规通过初审丨严打固废非法倾倒处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去年以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省内各市开展协同立法。《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协同防治规定》是江门市首部跨地市协同立法法规,是江门市与珠海市、中山市协同立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探索,《江门市人大常委会 2025 年度立法计划》将其列为提请初次审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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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资料不错,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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