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暂列金额” 是保障项目灵活应对不确定性的关键款项,其涉及 “包含在合同价内却归属发包人” 的特殊属性,常成为发承包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结合工程实践与规范要求,系统解析暂列金额的定义、性质、使用逻辑及与承包人工程款的关联,为合同履约与价款管控提供清晰指引。
一、什么是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预先暂定并计入合同总价的一笔专项费用,核心用于覆盖 “招标阶段无法确定或未详细说明” 的工程内容、服务需求,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简单来说,它是发包人预留的 “应急储备金” ,针对项目前期难以精准预判的支出,为工程顺利推进提供资金缓冲。
从适用场景看,暂列金额通常对应三类情况:
未确定的工程内容: 如招标时图纸未明确的局部装修做法、后期可能新增的小型附属设施(如园区标识、局部绿化补植);
未详细说明的服务: 如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的第三方检测(如土壤氡检测、结构实体检测)、临时技术咨询服务;
潜在的价款调整: 如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超出合同约定风险幅度)、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现场签证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二、暂列金额的核心性质:归属发包人,不直接归承包人
理解暂列金额的关键,在于明确其 “包含在合同价内但归属发包人” 的特殊属性,具体可从三个维度拆解:
(一)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但非承包人固定收入
暂列金额会明确列示在工程量清单的 “其他项目清单” 中,最终计入签约合同总价,成为合同价款的组成部分。但这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可直接获得该笔款项 —— 它本质是发包人 “暂存” 在合同价中的资金,承包人能否取得、取得多少,需依据工程实际发生情况及合同约定的条件确定。
例如:某项目合同总价 1000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50 万元。这 50 万元虽包含在 1000 万元总价内,但承包人在签约时仅能确定 “合同价包含该笔预留费用”,无法将其计入 “预期应得工程款”,需待后续实际发生对应支出后,按流程申请支付。
(二)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主动权
暂列金额的设定、金额大小及使用范围,均由发包人根据项目不确定性程度确定:
金额暂定: 招标阶段,发包人结合项目规模、复杂程度、潜在风险(如地质条件不确定性、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估算暂列金额,通常占合同总价的 5%-10%(具体比例无统一标准,需结合项目特点调整);
使用主导: 暂列金额的动用需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无权自主使用。例如,因设计变更需新增工程内容时,承包人需提交签证申请,说明费用构成及与暂列金额的关联, 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从暂列金额中列支。
(三)仅在 “实际发生 + 约定条件” 下转化为承包人应得工程款
暂列金额并非 “必然支出”,只有满足 “实际发生相关费用” 且 “符合合同约定调整条件” 两个前提,才能转化为承包人的应得工程款:
实际发生是前提: 若项目实施过程中,暂列金额对应的不确定性事项未发生(如无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未超风险幅度),则该笔款项最终不计入承包人结算款,发包人无需支付;
约定条件是依据: 即使实际发生相关费用,也需符合合同约定的调整规则(如材料调价需按 “基准价 ± 风险幅度” 计算、签证费用需经监理与发包人共同确认),超出约定范围的部分,无法从暂列金额中列支,需另行协商处理。
三、暂列金额与承包人工程款的关联:从 “预留” 到 “结算” 的转化逻辑
在工程结算阶段,暂列金额与承包人工程款的关联需遵循 “按实调整、多退少补” 的原则,具体转化流程如下:
(一)签约阶段:暂列金额仅为 “合同价组成部分”
签约时,暂列金额以 “固定数值” 计入合同总价,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无需对其拆分细化(仅需确认暂列金额的数值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此时,暂列金额不纳入承包人的 “已完工程进度款” 支付范围,承包人仅能就 “确定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 申请进度款。
(二)实施阶段:暂列金额的动用需经严格审批
当发生暂列金额对应的事项时,承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流程申请动用:
提交申请文件 : 包括费用计算书、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变更图纸、签证单、检测报告),说明费用与暂列金额的对应关系;
发包人审核: 发包人(或委托监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确认费用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是否在暂列金额额度内;
形成调整协议: 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该部分费用从暂列金额中列支,计入当期进度款支付范围。
(三)结算阶段:按实际支出调整,多退少补
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的处理需结合实际支出情况调整:
若实际发生的暂列金额相关费用≤暂列金额额度:结算款中仅计入实际发生金额,剩余部分由发包人收回,不计入承包人结算总价;
若实际发生的暂列金额相关费用>暂列金额额度:超出部分需按合同约定确定责任方 —— 若因发包人原因(如新增超出原预估范围的工程)导致超支,超出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计入结算总价;若因承包人原因(如施工失误导致额外费用)导致超支,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四、总结:暂 列金额 的管理核心 ——“明确约定、按实管控”
暂列金额作为建设工程合同中的 “弹性条款”,其管理的核心在于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三大要点:
金额与范围: 明确暂列金额的具体数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以及对应的潜在使用场景(如仅限设计变更、材料调价,或包含签证、检测等);
动用流程: 约定暂列金额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明确承包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发包人审批时限,避免后期争议;
结算 规则 : 明确暂列金额 “按实调整” 的具体方式,以及超支或结余的处理原则,确保结算阶段有章可循。
只有清晰界定暂列金额的性质与使用规则,才能充分发挥其 “应对不确定性” 的作用,既保障发包人对项目资金的管控权,也避免承包人因 “暂列金额归属模糊” 导致的结算纠纷,实现发承包双方的共赢。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1人已点赞
分享
给排水资料库
返回版块22.44 万条内容 · 559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碱性水、富氧水……这些“高端水”有什么不同?近年来 市场上涌现出各种“高端水” 如 碱性水、富氧水、富氢水 等 它们往往标榜具有特殊健康功效 价格也高于普通矿泉水或纯净水 这些“高端水”到底有什么不同? 南京食药检院的专家为大家分析 碱性水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