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途径,破解消纳难题,推动堆存总量下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山东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回填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试点内容、实施程序、职责分工及保障措施等,为试点工作提供了详细指引。
《方案》提出,各市可结合区域产业特征,筛选产生量大、利用途径不畅、消纳困难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环境风险可控、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底调查、专家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后,在露天开采地表挖掘区、取土场、地下开采塌陷区及天然坑洼区等适合区域开展回填应用试点。
试点所用固体废物需为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预处理后达到第 I 类标准的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仅 pH 值超标的,需通过风险评价论证是否可用于回填)。而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 8.1 条充填或回填途径的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按标准直接进行充填或回填,无需纳入试点。
各市指导各县(市、区)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系,通过 “两张清单” 强化流程管控。
回填项目责任主体将《环境本底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报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报生态环境部备案。若实施方案涉及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来源或属性变更,需及时调整报告并重新备案。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回填项目关键信息;项目责任主体在公司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媒体发布公示信息,并在现场设置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
施工期间,项目责任主体需按相关标准处理处置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确保达标。
施工完成后,责任主体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由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
据悉,本次试点时间为 2025 年至 202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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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城镇污水厂排放标准迎 20 年首次升级,这些变化影响全行业!2025 年 7 月 2 日,生态环境部传来关键消息: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同时通过的还有《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3 项行业排放标准。这意味着,自 2022 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历经三年多酝酿的污水厂排放管控 “升级蓝图”,已进入落地实施的 “最后冲刺” 阶段。一、20 年标准为何 “更新换代”?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自 2002 年发布以来,一直是行业污染管控的核心依据。但随着生态环境治理要求升级,原标准逐渐显露出 “水土不服” 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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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资料不错,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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