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强制性规定
1.1 消防电梯供电电缆的耐火性能不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表 10.1.5 建筑设计火灾延续时间 (2h) 的要求,不符合 GB55037-2022 第 10.1.7 条规定。
消防电梯总配电箱显示供给消防电梯双电源配电箱 AP-XT 的电缆为 NH-YJV 型,该电缆在试验条件下持续供电时间为 1.5h,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2h 要求。不能因采用耐火桥架的敷设方式而认定提升了该消防线路持续供电时间。耐火电缆选型首先应满足相应耐火性能的要求。
二、违反一般性条文规定
2.1 某设计项目定位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置防雷措施,但屋面防雷网格超过了 10x10m 或 12mx8m,不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第 4.3.1 条要求,下图示例屋面的网格超过了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
2.2 多层工业厂房和高层工业厂房的消防负荷等级分级错误,将二级负荷划分为一级负荷,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 年版) 10.1.2 条或《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10.1.2~3 条的规定,要注意,除了高度超过 50m 的乙类、丙类厂房或高度超过 50m 的丙类仓库的消防负荷为一级负荷外,一般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0L/S 的多层工业厂房和高层工业厂房的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除此之外均为三级负荷。
某 4 层丙类工业厂房的电气负荷分类的说明:
4 变、配电系统
4.1 负荷分级
一类负荷:客用电梯、公共照明、车库照明、变配电室和柴发机房用电、安防系统用电、排污泵用电、地上地下消防类负荷用电属于一级负荷;二级负荷:生活泵用电等;其余为三级负荷。
2.3 设计说明或平面图中均未对同时供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的柴油发电机油量低位报警或显示提出要求,不符合《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 第 4.1.5 条第三款的要求。某项目地下室设置的发电机既为消防负荷 (消防泵、消防风机) 供电,也为非消防的二级负荷 (生活泵、电梯) 供电,但《电气设计说明》和平面图等均未对油量低位报警或显示提出要求。
2.4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采用 5W (有的设计标明 5W 灯具光通量 300lm)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一般不满足 10lx 的水平最低照度,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 10.1.10 条的规定,执行新《通规》一是要注意照度值有提高,二是注意是水平最低照度,而不是平均照度。
参考厂家样本等照度半径:
该表给出了 5W 应急疏散照明灯具等照度曲线参考数据,可见灯具安装高度 2.5-3m 时地面照度达不到 10lx。
2.5 利用建筑物的结构混凝土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外引人工接地线采用镀锌扁钢会引起电化学腐蚀,不符合 GB50057-2010 第 5.4.5 条规定 (应采用不锈钢或铜质外引接地线)。
某4层工业厂房的防雷设计说明
7-1. 本建筑预计雷击次数见避雷平面图,按三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屋顶用φ8 热镀锌圆钢做接闪网作为防直击雷的接闪器,接闪网格不大于 20mx20m 或 24mx16m,所有突出屋面的金属物体及构件均须与接闪网可靠连接。
7-2. 本工程利用基础内钢筋作为防雷接地装置 (同时也作为电气综合接地装置),利用结构柱内两根 (φ≥16) 或四根 (φ≥10) 钢筋上下贯通焊接作引下线,其顶端与接闪带焊接,下部与基础接地网焊接,引下线间距不大于 25 米。利用选定位置处基础内下层两根φ10 以上的主筋通长可靠焊接形成基础接地网,无地梁处采用埋深 0.8m 的 -40×4 扁钢将建筑物独立基础相互连接形成闭合基础接地网。建筑物四角引下线下部在室外地坪下 -1.0m 处焊出 -40×4 扁钢,指定引下线处距室外地坪上 0.5m 处做测试点,施工做法见国家或地方相关图集。
2.6 某图书馆总藏书量 90 万册,安防系统、图书检索计算机系统用电定义为二级负荷,不满足《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2015 第 8.3.1 条规定 (藏书量在 10 万 -100 万册的安防系统、图书检索计算机系统用电应为一级负荷)。
2.7 某中学教学楼依据《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 表 4.2.2 中,教学楼主要通道照明用电应为二级负荷,但设计确定为三级负荷。对于多层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通道照明和食堂厨房的主要设备用电等均应定义为二级负荷 (注:根据陕西省住建厅发布的《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疑难问题解答 (2022 版)》第 2.4 条解释,只有当中小学食堂规模符合《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 中表 1.0.4-2 中的“小型”要求时,可根据该规范 5.3.1 条第 3 款规定的“小型饮食建筑的用电应为三级负荷”定性)。
2.8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中 13.7.15 条第一款要求,疏散照明疏散照明为二级负荷时,主电源由双电源自动转换箱供给。多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配电箱采用单电源供电,不满足要求。
13.7.15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照明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组供电,当疏散照明为二级负荷及以上时,主电源由双电源自动转换箱供给,蓄电池组 (EPS) 可分区集中设置,也可分散附设于灯具内;
主电源为单电源
2.9 依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中 3.2.1 条要求,在室外设置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67,在主要材料表中未标明要求,平面图也为标明防护等级。
2.10 关于非消防线路和火灾报警系统线路选择:
(1)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中 13.9.1 条第三款要求,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非消防用电电线电缆燃烧性能应选用燃烧性能 B1 级、产烟毒性为 t1 级、燃烧滴落物 / 微粒等级为 d1 级,设计选用均为 B2、t2、d2 级。
13.9.1 为防止火灾蔓延,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发生火灾时的扑救难度,选择相应燃烧性能等级的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和光缆。民用建筑中的电力电缆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第 7 章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公共建筑,应选择燃烧性能 B1 级及以上、产烟毒性为 t0 级、燃烧滴落物 / 微粒等级为 d0 级的电线和电缆;
2 避难层 (间) 明敷的电线和电缆应选择燃烧性能不低于 B1 级、产烟毒性为 t0 级、燃烧滴落物 / 微粒等级为 d0 级的电线和电缆;
3 一类高层建筑中的金融建筑、省级电力调度建筑、省 (市) 级广播电视、电信建筑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电线电缆燃烧性能应选用燃烧性能 B1 级、产烟毒性为 t1 级、燃烧滴落物 / 微粒等级为 d1 级;
4 其他公共建筑应选择燃烧性能不低于 B2 级、产烟毒性为 t2 级、燃烧滴落物 / 微粒等级为 d2 级的电线和电缆;
(2) 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总线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1 级。
(3) 弱电系统线缆选型应满足 GB 51348-2019 第 13.9.3 条的要求。
表 13.9.3 建筑物类型及通信电缆的阻燃级别
2.11 不少设计项目平面图示意了屋面上设置太阳能光伏板位置,并在设计说明中要求专业公司设计,但未给出光伏年发电总量、光伏发电系统图、光伏发电系统的监测计量要求、安全及防雷要求等,见《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的 5.2.6、5.2.11、5.2.12 条。设计深度不够。
2.12 疏散应急照明初装集中电源蓄电池供电时间标明为 60min,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第 6.3.1.2 条:“系统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 90 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的规定。
消防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未设置正常照明电源是否断电的检测线路,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 3.6.7 条。
2.13 非机动车停车库(室内最远点)至出口疏散距离超过 15m,未设疏散应急照明。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第 13.2.3 条要求。
13.2.3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消防疏散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火灾时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列民用建筑及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2 设置疏散照明的民用建筑,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
3 室内最远点至通向疏散走道的门直线距离超过 15m 的场所,应设置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灯。
2.14 负荷计算的计算容量未按最大相负荷计算,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第 3.5.6 条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第 6.3.3 条规定。(单相负荷换算为三相对称负荷)
3.5.6 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 15% 时,可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超过 15% 时,宜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2.15 建筑公共照明总配电箱的备用电源引自太阳能光伏系统,与市电之间采用 ATS,不满足一级负荷供电要求。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第 7.1.3 条。
7.1.3 确定低压配电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供电可靠、保证电能质量和减少电能损耗;
2.16 缺少无障碍卫生间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设计,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第 17.2.8 条。
17.2.8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障碍卫生间应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2 停车库无障碍车位宜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3 系统主机宜设于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
4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障碍卫生间当采用求助按钮方式时,求助按钮应设于厕位或洗手位伸手可及处;求助按钮宜按高、低位分别设置,高位按钮底边距地 0.8m~1.0m,低位按钮底边距地 0.4m~0.5m;
2)系统应具有确定求助地址的功能;
3)无障碍卫生间门口应设置声光报警器。
2.17 电梯机房配电箱系统中除电梯引机回路之外的回路前应设隔离电器。《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 第 3.3.5 条。“电梯机房其他用电设备(如机房插座、井道照明、机房风机等)的电源可以从电梯动力电源隔离电器之前引出,并应设置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设计中如果采用微型断路器需要明确其具备隔离功能,绘制出隔离符号。
2.18 幼儿园活动室插座不应少于四组,不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 年版)第 6.3.5 条要求,未注明幼儿活动场所配电箱箱底部距地不得低于 1.8m,不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 年版)第 6.3.6 条要求。
2.19 与弱电线槽线路未分别敷设在电缆井两侧,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 年版) 10.1.10 条第 3 款。
三、其他问题
3.1 消防电梯机房、消防风机房等消防专用房间内漏画消防专用电话(系统图中有)或漏设消防专用电话。
3.2 设计为星级绿色建筑物项目中选用的变压器、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品的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未明确。有些项目给定的能效等级与实际选用的产品不符。如按照《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4 规定,SCB13、SCBH15 等变压器的能效等级均为三级,即限定值。
3.3 无机房的消防电梯的双电源切换箱设置在消防电梯前室时未考虑该双切箱的防水性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3.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时,未按照 GB51309-2013 第 3.7.4 条第 1 款规定设置手动应急启动按钮,且该应急启动按钮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场所(不能设置在电气井内)。
3.5 有线电视系统系统(采用同轴电缆)形式不符合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B61/T5061-2023 第 3.1.7 条、第 3.3.2 条、第 3.3.4 条规定。民用建筑物(群)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宜采用 FTTH(光纤到户),分配网络应采用光缆,末端双绞线形式。
3.6 住宅建筑的总配电箱设置于室外,箱体选型未考虑防护等级的要求,不符合 JGJ242-2011 第 6.2.5 条规定(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 要求)。
3.7 柴油发电机母线和变压器母线未设置联络,柴油发电机和变压器引出的主备两路电源分别送至双电源配电箱末端自动切换,实际上为冷备用,不能有效规避因主供线路故障而引起消防用电设备缺电情况,建议采用热备用,即主供和备供同时带电。应急柴油发电机启动信号应取自正常电源总开关后的电压信号,用总开关辅助触点信号不能正确反映是否停电。
3.8 需要计量的电源线路分不清一次电表(直接串接在线路中)和二次电表(通过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接入电表),在设置有电流互感器的电度表串接在主回路中。
3.9 断路器选型与功能描述不符,不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版 )》第 4.5.7 条第 1 款要求。比如屋面排烟风机断路器选用 S263-C40,并注明该断路器具备“采用电磁脱扣,具有过载报警功能”,应当核实 S263 微型断路器具备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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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设计院了,请机电顾问冲突吗?作者 hvac-木子李 在很多的项目前期我们被邀请去介绍一下机电顾问的作用时,经常被一些甲方领导抛出一个同样问题: “我项目都已经请了非常好的设计院了,设计院各机电专业都有,你们机电顾问主要是来做什么?” 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机电顾问与与设计院的区别,看完这篇文章您基本上会对机电顾问有个全面了解,本篇文章我们机电人脉也做成了视频形式,您可以点击下方视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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